蜂女王沒有直接去盛京大廈,而是去了盛京大廈旁邊的重慶大廈,兩座大廈不過三十米的距離,這距離是最好的狙擊距離,蜂女王上了電梯,坐到頂層後,再通過樓梯爬上天台,重慶大廈的天台上全是用鋼架支撐的大型廣告牌,這正是天然的隱蔽場所,蜂女王架好AK47步槍,槍口正對盛京大廈的主入口。
張嘯林拿着鉅款支票直奔盛京大廈而來,大堂裡服務檯小姐親自將張嘯林送到了盛宣懷的辦公室,這是一間很大很氣派的辦公室,寬大的沙發讓張嘯林有坐上去的衝動,他在沙發上足足等了半個小時,最後一個美豔的女郎走進了辦公室,張嘯林擡頭,就看到了一張微笑的臉,這女郎長的很標緻,頭髮高高挽起,正是那天在走廊裡和蜂女王纏鬥的俏發女郎。
俏發女郎微笑着說:“你好,我是盛總的秘書維絲,今天盛總有別的事情不能來見你了,他讓我全權代他來見你,你有什麼事情儘管可以和我說。”
張嘯林問:“我是來給他送一筆鉅款的。”
維絲問:“鉅款?有多少錢?”
張嘯林說:“總有三千萬元。”
維絲問:“爲什麼把這麼多錢送給盛總呢?”
張嘯林說:“我就不繞彎子了,這錢是用來換豔陽天的。”
維絲笑了,說:“豔陽天不在盛總那裡。”
張嘯林說:“不在?可能是我們搞錯了,那這筆錢我不能給他了。”
維絲說:“豔陽天在我手裡,所以你可以把這筆錢交給我。”
張嘯林上下打量了一下維絲,只見她身材妖嬈,婀娜多姿,一臉的**,真是腹黑女一枚,於是說:“我可以先看看豔陽天嗎?”
維絲說:“不可以。”
張嘯林問:“如果我把這支票給了你,你怎麼保證我能帶豔陽天走呢?”
維絲笑了,說:“我從來就沒說你能帶豔陽天走,不過我能保證的是你和你手裡的支票都走不出盛京大廈。”
張嘯林臉色微變,強笑說:“你可真會開玩笑。”
維絲收起笑容,說:“我可沒和你開玩笑。”說完她一揮手,立刻從門外涌進幾十個黑西裝保鏢,他們將張嘯林團團圍住。
蜂女王站在重慶大廈的天台上,手握AK47步槍,透過瞄準鏡,目不轉睛地盯着盛京大廈的大門口,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轉眼一個小時過去了,目標依舊沒有出現,蜂女王的胳膊都酸了,她很累了,就在這時一個熟悉的人影走出了盛京大廈的大門。
那人影還是被劫持時穿的那身衣裙,還是那般的婀娜,只是長髮有些凌亂,蜂女王幾乎要叫出來了:“豔陽天。”豔陽天竟然自己逃出來了,太不可思議了,怎麼可能?蜂女王馬上收起槍支,跑向樓梯間,她想馬上護送豔陽天回黃金中心。
忽然,蜂女王停住了腳步,她的大腦在飛速運轉:豔陽天絕不可能這麼輕易逃出來,但她的確是自己走出了盛京大廈,難道這是盛宣懷故意放她走的?爲什麼?難道是想用豔陽天做誘餌?誘我出來?然後擊斃我?想到這,蜂女王嚇出了一身冷汗,她明白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道理,自己可以埋伏在重慶大廈狙擊盛宣懷,爲什麼盛宣懷不可以派人埋伏在豔陽天身邊狙擊蜂女王呢?
蜂女王立刻又跑回天台,遠遠地看到豔陽天正妖嬈地走在馬路邊,蜂女王心想:“自己絕對不能暴露,現在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給黃金榮打電話,讓黃金榮派人來接豔陽天。”
黃金榮的電話卻打不通了,蜂女王已經快要被氣死了,她擡眼看豔陽天已經起身,朝着前面漫無目的的走去,蜂女王心想:不能這樣任由豔陽天在路邊漫步,萬一出點什麼意外,沒法向黃金榮交代,搞不好他會疑心我和盛宣懷有什麼交易。想到這裡,蜂女王下了天台,她需要在不暴露自己的情況下,遠遠地跟着豔陽天。
蜂女王在重慶大廈的後門打了一輛出租車,上了大路叮囑出租車司機跟住豔陽天,出租車司機很聽話,不緊不慢的跟豔陽天保持了幾百米的距離。
蜂女王眼睛盯着豔陽天的同時,不斷的掃視着周圍的一切,路上人多車多,真不好分辨哪些人是盛宣懷的手下,蜂女王心想:也許情況並沒有我想象得那麼糟,也許根本就沒有什麼盛宣懷安排的狙擊殺手,也許盛宣懷就是主動放了豔陽天,或者豔陽天自己逃出來的,如果這一切並不是盛宣懷的陷阱,我這麼小心翼翼的一路尾隨是不是有點太二了?想到這,蜂女王決心賭一把。
蜂女王讓出租車司機靠近豔陽天,無限靠近,越靠近越好,就在出租車門擦過豔陽天的時候,蜂女王突然打開車門,一把將豔陽天拽進了車裡,外面並沒有槍聲大作,甚至沒有狙擊手的一顆子彈出現,但一個冷冰冰的槍口卻對準了蜂女王的太陽穴,就在她扣動扳機的那一刻,蜂女王看到了她的臉,這不是豔陽天,這是那天的俏發女郎,蜂女王立刻大喊:“不要開槍,我們是自己人。”
這句話果然讓俏發女郎愣住了,俏發女郎問:“什麼意思?”
蜂女王說:“我是麟德殿趙構的人,盛宣懷僱用我暗殺黃金榮。”
俏發女郎問:“你是蜂女王?”
蜂女王說:“是的,我就是蜂女王。”
俏發女郎說:“難怪上次差點栽在你手裡。”她收起槍,接着說:“我是盛總的秘書維絲。”
蜂女王說:“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我們找個僻靜的地方吧。”二人看出租車司機早已經嚇得趴在方向盤上瑟瑟發抖了。
維絲大笑,拿着槍指着司機說:“到盛京大廈。”
出租車又回到盛京大廈,維絲拉着蜂女王下車,徑直進了盛京大廈一層的一間咖啡廳,兩位美女在包間坐定,四目相對不禁都爲對方的美貌所折服。
胡兵終於睡醒了,沒有人知道他睡了多久,人一旦進入深度睡眠就會忘記時間,眨眼之間就像過了一年,也像過了五分鐘,沒有人能說得清這是爲什麼,不過此刻他有點頭痛,就是那種一晃就疼的感覺。
喝酒的人需要大量的水去分解體內的酒精,如果肝臟的水不夠用,就會動用大腦的水,大腦一旦缺水就會頭痛,所以胡兵打開一瓶礦泉水咕咚咕咚的往自己的喉嚨裡灌,整整一大瓶,都被他喝光了,長得高自然喝的也多。
胡兵把礦泉水瓶扔進垃圾桶,才發現身旁的豔陽天不見了,他努力的回想到底發生了什麼,可是大腦一片空白,喝醉的人都有記憶斷片的狀況。
胡兵決定起牀去做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好好吃一頓飯,第二件事是找豔陽天。
胡兵喜歡吃肉,尤其喜歡吃羊肉,一大盤羊蠍子就是他的最愛,坐在餐桌邊等待的時候,他打了豔陽天的手機,關機。
胡兵有些不安,不安的人吃東西也會心不在焉,他在思考豔陽天到底怎麼了,思考是不是應該去黃金中心尋找她。
胡兵發現他已經愛上豔陽天了,他經歷過很多女孩子,可是豔陽天和其他所有的女孩子都不一樣,其他女孩子都喜歡錢,彷彿這世界上只有錢纔是最好的東西,他還記得自己的初戀,那個女孩子很美但卻很拜金,她常常因爲一點小事就發脾氣,不理人,胡兵就只能給她買LV包或者其他超級貴重的禮物,每次買完貴重的禮物,那個女孩子能好一週,新的一週又會以各種理由發脾氣要錢要禮物,胡兵很有錢,他並不在乎這樣的付出,但這樣的女孩子讓他過的很辛苦,心累。所以在一個週一的早晨,那個女孩子再一次發脾氣的時候,胡兵用沙包大的拳頭把她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