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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章 就倆字,講究!

第448章 就倆字,講究!

騰達門口,李昌明和以前一樣還是想直接進去,卻被門口的保安攔住了。

“你新來的吧,我找我老婆,你們的尹總!”李昌明在門口喊道。

因爲騰達以前各種的福利政策,李昌明也享受了不少,再加上尹大姐在公司的地位高,因此他在騰達一向是比較看不起別人的。

“我管你找誰呢,這會兒就是誰都不讓進!”保安大哥是個壯漢,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那裡像是一堵牆。

他們早就被周毅吩咐過了,尹大姐今晚上不回家,對方可能要來公司,到時候不讓進就行。

公司可不是公共場所,我不讓伱無關人員進行,你就是不能進來。

正在此時,李昌明眼睛一掃,就看到一個靚仔大搖大擺地往裡走,而幾個保安就像是沒看到一樣。

“那他呢?他不是照樣進來了嗎?”

保安大哥正要說話,旁邊的靚仔已經走了過來。

靚仔當然是周某人,他是因爲把東西忘在公司了回來取一下,結果碰巧了,撞上了這個男人。

李昌明周毅還是知道的,公司高層的家人,基本上都認識。

單單看外表,這個男人生的一副好皮囊,像是個好男人,可這事做的讓人噁心。

“你是在說我嗎?”周毅開口問道。

李昌明同樣是見過周毅的,一眼就認出來了。

在周毅面前他可就沒什麼底氣了,勉強露出笑容道:“原來是周總啊,你們這保安哪找來的,我來找我老婆都不讓進,說有什麼規定。”

周某人聞言頓時笑了:“是有這個規定的,這會是下班時間,爲了不讓員工們自願加班,公司那是嚴防死守!”

“絕對不能讓他們溜進來加班。”

嗯……啊?李昌明一臉懵逼,我雖然沒你混得好,但你也不能把我當傻子吧。

哪個公司爲了不讓員工加班會這麼做的!

但沒辦法不好反駁,只能說道:“那周總您也能隨便進啊……”

“那規定就是我做的,所以我專門加了規定,只允許我進,怎麼了李先生,有什麼問題嗎?”

李昌明無話可說,盯着周毅,但卻不敢放什麼狠話。

他這種屬於典型的家裡橫,有很多家暴男其實都是這種情況。

回到家裡之後那脾氣比天還大,動不動就罵老婆罵孩子,在外面,遇到事了屁都不敢放一個。

所以李昌明還是轉身離開了。

周毅看着面前的保安大哥道:“做的不錯,這個月給你們保安加獎金!”

“謝謝周總,周總大氣!”

李昌明卻沒有直接走,他仔細想了半天,他老婆肯定就在公司呢。

因爲他來過這裡,知道這些高管的辦公室都是可以住人的,而且條件不錯。

兩人畢竟同牀共枕多年,還是很瞭解尹大姐的,對方雖然賺錢多,但生活比較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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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這樣的住處肯定不會去住酒店或者租房。

因此他決定報警!

沒辦法,以前尹大姐就是通過報警的方式來噁心他的,尤其是那次抓姦。

他還和警察反應了半天,卻沒有任何結果。

所以李昌明覺得,既然他老婆抓姦都能報警,那他也能報警啊。

就說是自己的老婆被這公司扣住了,聯繫不上人,而且公司也不讓他進去,沒毛病!

你一個公司,就不信還敢攔着警察不讓進去啊!

最好起衝突,讓那個什麼周總進去待幾天,什麼玩意啊,敢在自己面前裝,你不就是有幾個破錢嗎,裝什麼啊!

說幹就幹,掏出手機李昌明就直接報警。

“對,我老婆肯定是被這公司扣了,兩天沒回家,消息不回電話不接,這公司還不讓我進去!”

你想想,有人報警說自己的老婆被公司扣住了,沒有理由,電話不接消息不回,你覺得公安機關會怎麼想呢?

這叫什麼,這叫非法拘禁,是大案子!

接線員趕緊確認,問他情況是不是屬實。

懂法和不懂法的區別就在這裡。

有人甚至還打電話調戲接線員,以爲根本沒什麼事。

李昌明也覺得,報個警而已嘛,那有什麼。

所以很快就確認說是真的。

於是指揮中心很快就有命令下達,在騰達公司附近巡邏的民警老週一路開車過來。

老周當然知道這公司是周毅開的,所以他很清楚那個傢伙絕對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

非法監禁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人家孩子都上高中了,這……想想都覺得變態。

但有人報警而且十分確認,他們就必須出警來管。

沒多久便見到了李昌明。

“你是李昌明是吧,你報的警?”

“是我,就是那個公司,警察同志啊,你看他們那裡有保安守着,還不讓人進!”

老周沒說話,帶着徒弟走了過去。

“我是鐘樓派出所民警,這是我的證件,有人報警說你們這非法拘禁,現在我要上去調查一下!”

保安大哥一臉懵逼,非法拘禁都搞出來了?

新聞上經常能見到說,一些小區物業保安攔着不讓救護車或者消防車進去,但你什麼時候聽說過有人敢攔着警車不讓進呢?

那肯定是沒有的。

更不用說這規定就是周某人專門想出來對付李昌明的……

因此保安大哥直接說道:“沒問題同志,您要找誰,需要我帶路嗎?”

老周看了看對方,還是說道:“找尹寧華!”

保安大哥馬上帶路,李昌明在後面跟着,一行人上電梯,很快來到了高管辦公室這層。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然後門口的一堆人都驚呆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在裡面吃着薯片之類的零食,喝着快樂水,追着劇,肉眼可見的快樂!

而且穿着睡衣,一臉輕鬆,氣色非常好,更不用說這門口都沒人擋着……

這踏馬的叫非法拘禁?

裡面的尹大姐正嗨得不行,頗有種找回了單身時候的快樂之感。

下班後不用做飯,不用做家務,不用考慮孩子的學習,可以隨心所欲的吃零食喝飲料,追究,刷視頻,這日子別提有多美!

成年人也是人,只要是人,那快樂基本上都是相通的,真的說起來,誰願意每天做那些做不完的家務呢。

結果門被打開,門口站着一堆人……

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零食和快樂水……

“你們幹嘛,快給我關門啊!!!”

十分鐘後,辦公室裡,老周咳嗽兩聲,看着面前的尹大姐道:“所以你這不是被公司扣住,對吧?”

“公司咋可能扣我呢,我下班了出去買了一堆零食纔回來的。”

得,事情都弄清楚了,老周從尹大姐那裡知道了兩人的情況,家暴,所以不想回家。

後面趕來支援的警察也齊齊看向了李昌明。

“看我幹嗎,我怎麼了,她不回家不接電話,就在公司裡,那我還不能報警了?”李昌明喊道。

老周直接開口道:“你當然可以報警,但你不應該說你的妻子被公司扣住,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好了,你現在和我回所裡吧,報假警,你知不道因爲你這個報警,我們所裡多少人被驚動了!”

還得跟他們回去?李昌明頓時不樂意了。

“憑什麼啊,她之前還報警抓姦呢,怎麼她就沒事,我就得跟你們回去啊,我不走!”李昌明強行說道。

老周從腰間掏出了銀手鐲,還不走,你當我這麼遠過來和你開玩笑啊!

李昌明頓時閉嘴,只是覺得心裡很委屈,憑什麼啊,怎麼自己報個警就得被帶走了。

這真的是個意外,周某人在之前就從樓上下來了,一直在那裡聽着,只感覺這個男人真的……也就是這個皮囊好點了。

其他真的一無是處。

李昌明被帶走,周毅也不知道說什麼,和尹大姐打了招呼就回家了。

報假警看情況,有可能罰款,有可能拘留,而不管做什麼,肯定都要通知家人。

尹大姐是家人沒錯,她表示,自己丈夫的行爲極其惡劣,最好拘留個幾天。

讓他們不用在乎自己的想法。

所以李昌明各種強調,他要通知他媽,民警當然不管這些。

只要通知了你的家屬就行,你以爲派出所是公用電話亭啊,你想給誰打就給誰打!

於是綜合之後,李昌明五天行政拘留……

尹大姐一直等派出所那邊確定了之後這纔給李昌明的妹妹發了消息。

一五一十地說的很清楚,對方爲什麼報警,以及因爲什麼而被拘留。

雖然是個女人,但尹大姐做事就這麼的霸氣!

然後,家裡炸鍋了。

“她這是幹什麼,她這是非得讓我哥蹲號子是不是,怎麼會有這樣的女人,她還配當妻子嗎?”李昌明的妹妹在那裡大罵道。

“昌明啊,我的昌明啊!”老太太在旁邊一個勁兒的喊,但這一家子都沒辦法。

想投訴,想sf,但只敢在心裡想想。

而在拘留第三天的頭上,法院那邊終於有了結果。

李昌明正在行政拘留中,所以光明區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缺席聽證。

而且因爲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再加上這是司法解釋發佈後的第一個典型案例,辦案法官儘量簡化調查流程,縮短時間。

依法,果斷作出裁決!

一、禁止李昌明對尹寧華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李昌明騷擾、跟蹤尹寧華及其近親屬。

也就是尹大姐的孃家人。

雖然尹大姐這邊的孃家人相對來說有點錢,但是怎麼說呢,正常人你是沒辦法對付無賴的。

當這家子都是混不吝的時候,你稍微有點錢根本沒辦法,報警了,警察可以管你一時,但管不了太久。

其他的什麼吵架打架,咱就不用說別的,好人家能做出這樣的事來嗎?

人身安全保護令也是不允許上訴的,裁定發出即時生效,有問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複議,但複議期間這東西不會停。

五天的時間終於到了,拘留所門口,李昌明的家人站了一堆。

“昌明,昌明你終於出來了!”老太太一臉激動。

衆人開始各種說,有的人說都怪那個尹寧華,得去找她,不能就這麼算了。

還是夫妻呢,就看着自己丈夫拘留!

李昌明也慢慢回過神,要說他現在肯定是極其痛恨尹大姐,但是抓不住對方。

人家在公司呢,他沒辦法進去。

只能恨恨地說道:“等她回來再說,我就不信她不回來!”

說着話就準備先回家,結果就在此時,面前多了一個法警小哥。

“李昌明是吧?”

因爲是在拘留所門口,而且對方也是穿着警服,李昌明被嚇得一個激靈。

“同志,我這都放了,怎麼還有事啊?”

法警小哥搖搖頭道:“和你拘留的事沒關係,這是光明區法院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說着話,將那保護令裁定書遞了過來。

啥玩意?李昌明和旁邊的親戚們都是一臉懵逼,這玩意是個什麼東西。

保護令?

我們國家還有這個?

趕緊看了下去,裁定書說的很清楚,因爲他的家暴行爲,所以光明區法院出具了保護令,禁止他家暴……

“不是,同志啊,這憑什麼呢,我和她還是夫妻呢,怎麼就不能接觸了,而且那夫妻之間吵個架很正常啊!”

“而且這事明明是她不對啊,她吼了我媽,我才動手的,這憑什麼啊,以後是不是她就能隨便欺負我媽了?”

法警小哥沒回答,只是說道:“現在請你簽字!”

什麼都沒必要解釋,因爲裁定書上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罰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剛剛出來,李昌明只能簽字。

這真的是踏馬的無語了,拿着保護令,一家人面面相覷,只能先回家。

事實證明,儘管李昌明被拘留過了,但他依舊沒有感受到法律的重量。

或者說,他害怕派出所了,但對於法院還是沒感覺。

什麼保護令,夫妻之間吵個架什麼的,你還要管了?

反正是對方有錯在先,這法律也得講道理呢對不對。

不過現在想這些沒用,因爲他老婆也不會回來。

結果一羣人剛剛到家,就發現他們很多人的衣服都已經被打包好了,放在門口。

“尹寧華,你幹什麼!”

“我沒幹什麼啊,這裡是我家,我想讓他們住,他們可以住,我不想讓他們住,他們就不能住,怎麼了有問題嗎?”

坐在沙發上的尹大姐一邊喝茶一邊說道,話音口氣和某個靚仔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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