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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礎

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礎

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礎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是內在統一的。沒有科學發展就沒有社會和諧,沒有社會和諧也難以實現科學發展。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把社會和諧明確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這是我們黨的重大理論創新,深化了對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科學社會主義理論。

和諧社會思想源遠流長,由來已久。不論是我國古代的思想家,還是空想社會主義代表人物,都對和諧社會思想進行過論述和探討。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古代先哲就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空想社會主義的代表人物,也從各個方面論述過和諧社會思想;馬克思恩格斯更是對和諧社會思想進行了精彩的論述。馬克思恩格斯更是把“和諧社會”思想上升到理論高度,爲我們奠定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石。這些思想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來源和理論基礎。

(一)和諧社會思想根植於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雖然是最近才明確提出的執政理念,但在我國古代文化和社會思想中,和諧社會狀態始終是歷代先賢聖哲所追求的一種社會理想。探尋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的和諧社會思想,典型的是以孔、孟爲源頭的儒家積極的和諧思想和以老、莊爲代表的具有消極意味的道家和諧思想。

1、儒家的和諧社會思想。任何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都有它關於社會理想的設計和描繪。孔子的“仁學”當然也不例外。孔子的“仁”,不僅是仁人君子的最高道德理想,同時也是整個社會的最高理想境界。孔子從“仁者愛人”的人道思想出發,倡導以“仁”爲核心,重視人,愛惜人,才能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仁”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基本準則,也是做人的最高準則。由此出發,孔子提出了執中用和,即中庸與“和”、“同”的思想。“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論語·中庸》)所謂中庸,乃“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論語·禮記》)之意。所謂“和”,“以他平他謂之和”,說明不同性質的事物可以和諧統一。而“同”則是“以同裨同”,指性質相同的事物可以無差別統一。孔子認爲把中庸與“和”、“同”思想聯繫起來,只要做到中、和,則天下就可以贊天地之化育,達和諧之狀態。孔子推崇和諧,他的“中和”以承認矛盾和對立因素存在爲前提,採用“致中和”的辦法來協調對立面,提倡爲人處事“過猶不及”,“執兩用中”,使事物的矛盾處於和諧的均衡狀態。孔子的的中和思想滲透在他學說的各個方面:論及爲政,他追求有差等的穩定和諧社會;論及人際交往,他提出“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論斷,主張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可以說,孔子的和諧論是爲了實現人際和諧和社會和諧。

孟子在繼承孔子的以“仁”爲核心的和諧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學說。孟子認爲,“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孟子·萬章上》)與此同時,他還指出,君權是“天與子,人與子”,即君權是天和人共同授予的。在這裡,天是虛設的,人則是現實的。因此他又說,“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離婁上》)因此,孟子認爲,天人合一,天子的命運最終是在天命下由人民決定的,必須以民爲本。“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孟子·盡心下》)這是從人君與臣民的關係上來講的天人合一。孟子還從人與自然的關係上論證了“天人合一”。“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丑下》)這裡的天時指的是自然之天,天地人相比較,孟子認爲應該更重視人事,認爲人心的向背決定天下的命運。然而要順天時,依地利,求人和,使人際關係與社會關係和諧相處,才能達到和諧的天人合一。因此,天人合一,尊人重民,社會才能處於和諧狀態,才能長治久安。

荀子對天人關係在孔孟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的發揮和深化。在中國思想史上對“天人合一”作出最有價值闡發的,就是以荀子爲代表的“天人相分”觀念。然而,“天人相分”觀念並非主張天和人的絕然對立,他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並不排斥“順天”,即遵循自然規律。他說:“財(通裁)非其類,以養其類,夫是之謂天養”(《荀子·天論》)。自然界的規律制約着人類的生存發展,人類必須順應自然,利用他物,養活自己。因此,在“天人相分”的表面現象中,又蘊涵着“天人合一”的思想。他指出,“天”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陰陽風雨,四時變化,都屬於“天”的範疇。“列星隨旋,日月逆炤,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荀子·天論》)這說明各種自然現象構成“天”,各種自然現象“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有其形成和存在的方式與狀態。在天人的關係上,荀子認爲天人相應,相適而存。自然之天是客觀存在,要尊重其存在的必然性與規律性,同時人也要在“天”面前發揮主觀能動性,征服和改造“天”,使之爲人類服務,人與天應和諧相處。

2、道家的和諧社會思想。老子把人與自然的統一建立在客觀的“道”的基礎之上,認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42章)。天、地、人效法於道,統一於道,而道卻是自然而然的。老子建立的天人關係,是一種人基於無爲狀態的與天和諧的思想。老子對社會的認識主要體現在其對“道”的闡述。老子認爲,“道”是產生宇宙萬事萬物的根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陽而報陰,衝氣以爲和。”(《老子》第42章)在這裡,老子指出,道生萬物,萬物相和,說明了包括社會運轉在內的萬事萬物生而爲一,和諧相處。在處理人與社會關係問題上,老子主張天道自然,人道無爲。“道常無爲而無不爲。”(《老子》第37章)道永遠是順其自然的,即無爲,而宇宙中卻沒有什麼東西不是由道所爲而成,即“道法自然”。在這裡,老子要求在社會生活方面要遵循天道自然的法則,順其自然,使社會和諧發展。爲此,老子勾畫了一幅“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第80章)的“小國寡民”的社會圖景。在這種社會裡,人們相互幫助,和諧相處。老子設計的這種理想社會只是基於對當時春秋時期社會混亂的不滿而虛構出來的桃花源式的烏托邦,但這卻構成了以後中國文化和社會思想中追求理想社會的原始模型。在這種社會裡,人人平等,和睦相處,共同生活,和諧共存。

莊子把老子的這種和諧思想發揮到極致:“若然者,乘雲氣,騎日月,而遊乎四海之外,死生無變於己,而況利害之端乎?”(《莊子·齊物論》)物我交融,天人合一,當然死生、利害均無所懼。莊子妻死鼓盆而歌,慶祝人死迴歸自然,實現與真正生命秩序的同一。莊子認爲,人順應自然、泯滅於天就是人生最佳狀態,故此才能對現世人生持如此超然、如此出世的態度。

3、儒家和道家理想的和諧社會。儒家主張人性善,因此要求通過道德修養來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使社會成爲和諧的理想社會。孔子說:“爲仁由己,其由人乎?”做到道德上的完善完全靠自己,哪裡能靠別人呢?如果人人都能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並且身體力行,那麼社會就是一個和諧的社會。在儒家的《禮記·禮運》中爲我們描繪了一幅“大同”社會的藍圖:這

個社會是一個“天下爲公”的社會,有着和諧人際關係的社會,和平寧靜的社會,夜不閉戶的社會等等。這大概也就是孔子嚮往的“天下有道”的社會,孟子追求的“行仁政”的社會。而道家則認爲,人有其自然本性,這種自然本性來源於“道”。“道”的本性是“自然無爲”,因此人也應發揮其“自然無爲”的本性。老子說:“故聖人云: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慾,而民自樸”(《老子》第57章),能效法“道”的聖人是懂得“自然無爲”的意義,據此以實踐之,就可以建立人與人之間和諧的社會。這個社會是順應自然的社會,無矛盾、無爭奪的社會,和平寧靜的社會,自滿自足的社會。這是道家崇尚的無爲、自然的和諧社會。

(二)和諧社會思想常見於空想社會主義代表人物的思想

空想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思想發展過程中的初級形態。空想社會主義者在批判資本主義社會和設想未來新社會的過程中,對建設“和諧社會”有過啓迪性的闡釋。雖然他們未能找到實現這樣的美好理想社會的現實道路,但他們的有關論述卻始終閃爍着理想的光芒,併爲以後的科學社會主義經典作家所吸收、繼承、創新和發展。

1、傅立葉的和諧社會思想。傅立葉對資本主義社會的虛僞性和欺騙性進行了猛烈的批判和抨擊。他說:“文明制度的機構在一切方面都只是一種巧妙地掠奪窮人而發財致富的藝術”根據自己的體驗和研究,傅立葉指出:“文明制度乃命運的對立面,是顛倒世界,是社會地獄。”因此傅立葉主張制立一種實行公有的“和諧制度”,認爲在這一制度下勞動非但不使人痛苦,反而使人身心健康。

傅立葉預言,在和諧制度下,由於勞動成了人的第一需要,人的勞動積極性空前提高,社會生產迅速發展,這使得沙漠變成良田,運河縱橫大地,人們的生活也從根本上得到了改觀。和諧制度是傅立葉心目中的理想社會制度,“法郎吉”是和諧社會的基層組織,許多“法郎吉”構成和諧制度的總和。他所設想的“和諧社會”以消滅城鄉對立、工農差別爲目標,把和諧社會的基本單位——“法郎吉”設計得惟妙惟肖。在“法朗吉”內,大家的收入和地位不一定平等,實行按勞分配。每個“法郎吉”佔地一平方法裡,固定人數爲1620人。這些“法郎吉”成員居住在叫做“法郎斯特爾”的大廈裡,這種大廈功能齊全,設備完善,除了供他們居住外,還有廚房、餐廳、工廠、學校、旅社、交際廳、教堂、交易所、評判會、歌劇團、秩序望樓、自鳴鐘、電報局和信鴿等都將被安置在大廈裡。大廈裡的每棟房屋內部建有長廊街,每棟房屋中間設有柱廊,工人、農民們可以通過用細沙鋪着的地下走道,從“法郎斯特爾”大廈到達田間種植或去工廠做工,完備的“法郎吉”內,在距農活不太遠的地點,還建有農民自己的夏季別墅。“法郎吉”的資金通過入股形式籌集,它以農業生產爲主,工業生產居第二位,商業全部由政府控制,商業活動只限在“法郎吉”之間進行,不允許任何個人單獨地爲私利從事商業。“法郎吉”成員按情慾和對某種活動的興趣而自由結合成“謝利葉”小組,各“謝利葉”按照家務勞動、農業勞動、工業勞動、商業勞動和教育勞動等方面分類,經常展開競爭和競賽,充分發揮情慾引力作用進行管理。在“法郎吉”內參加勞動不再是謀生的手段,而非強制性的快樂體驗。“法郎吉”每個成員按其資本、勞動、才能進行分配,勞動佔六分之三、資本佔六分之二,才能佔六分之一。傅立葉所設計的法郎吉是取消私人經營而保留私有制的集體合作組織。他指出未來的“和諧社會”是建立在大生產和科學藝術充分發展的基礎之上的,工農業、教育、科學、藝術等勞動充分協作,且只有實現大規模生產和高度發展的科學藝術與協作結構的完善統一,才能促進生產的發展。傅立葉所描述的是沒有階級壓迫、沒有國家、沒有軍隊、沒有法律、沒有戰爭的和諧社會。他認爲合理的與和諧的秩序是自然界與人類同樣存在的先定的基本結構,他的和諧社會代表着必然會到來的人類發展階段。

2、聖西門的和諧社會思想。聖西門、傅立葉深受牛頓的影響,他們崇尚萬有引力的和諧。聖西門經過多年苦心孤詣的設想,設計出一個以“實業制度”爲標誌的和諧的理想社會制度。這種新社會制度的宗旨就是“人民的幸福是社會組織的獨一無二的目的”實業制度的基本原則:第一,“應該堅持實行‘一切人都要勞動’”;第二,“必須堅持有計劃地組織整個社會生產”;第三,“必須堅持儘可能完全平等”;第四,“必須堅持一切人都應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聖西門把自己的任務規定爲建立一種能夠準確預知人類未來的原理,這樣人類就可以根據宇宙法則的已知程序,有把握地計劃自己的共同未來。

3、歐文的和諧社會思想。歐文是英國的空想社會主義者,著有《新道德世界書》。歐文極力倡導和諧的共產主義“勞動公社”。公社是歐文理想社會的基層單位,生產資料公有制是公社的基礎。他力主建立公社,以消除失業。他不但對“勞動公社”有詳細的理論論證,而且還曾於1824年親自帶領5個兒子和一些門徒,離開英國,到美國花了18.4萬美元在印第安納州購買了3萬英畝土地進行改革計劃試驗,在那裡建立“新和諧”共產主義實驗區。當歐文的共產主義“勞動公社”試驗失敗後,他又回到英國的漢普郡繼續試驗,雖然又失敗了,但是,歐文爲建立一種和諧社會組織的實踐仍然具有開創性的歷史意義。恩格斯評價說:“歐文不僅宣傳了‘堅決的共產主義’,而且在五年之中(三十年代末和四十年代初)還在漢普郡的協和移民區實行了共產主義,那裡的共產主義在堅決性方面可說是無與倫比的了。”然而,共產主義不是單靠“堅決性”就能實現的,“只有採用同生產力的現在這個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新的生產方式,新的生產力本身才能保存和往前發展”。歐文認爲,爲了建立新的和諧社會,新社會的人應該得到全面發展,所有的人生下來都要受到良好的教育,使他們逐步發展成爲德、智、體方面最完善的人。歐文認爲在新的社會中,在符合人的本性的生活條件下,人將恢復自己的完美性,他的使命是“着手把地球變成永遠充滿着和平和幸福的人間天堂”。

(三)和諧社會思想依託於馬克思恩格斯的和諧社會思想

如果全面追溯歷史、審視現在、展望未來,我們會對馬克思恩格斯的和諧社會思想是指導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礎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馬克思恩格斯雖然沒有確提出和集中闡釋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概念,但這決不能說明他們對和諧社會的忽略和不重視。相反的,他們的一些關於和諧社會的論述和真知灼見,至今仍然閃爍着耀人的理性光輝,是不可多得的社會理論財富,並在現實中仍具有寶貴的借鑑和指導作用。

“和諧”是馬克思主義理論與實踐的基礎,是人類生命存在的基本條件,又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普遍要求。馬克思恩格斯所向往的和諧是指這樣一種境界,即它不是社會生活中矛盾的寂滅,而是矛盾在人類可以進行自覺調節,並能促進自然的進化與人類自身的發展的達成的協調與穩定的境界,這是一種積極的、動態的和諧。爲了探討和諧社會,馬克思恩格斯探討了人與自然的和諧和人與人社會關係的和諧問題。

1、人與自然的和諧。馬克思恩格斯認爲人與自然的和諧是以人對客觀世界的積極改造所達到的物我統一與心物和諧的境界,是人類立足的依據並表徵人自身發展的水平。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他們認爲人是受動性與主動性的統一,呼喚着主體的進取精神。他們強調人的主體選擇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認爲人的自由是行動的自由,和諧則

是通過對世界的積極改造所達到的物我統一與心物交融的境界。關於人與自然的和諧,過去人們似乎有一種錯覺,以爲馬克思象他在《資本論》中所做的那樣,研究重點在於人與人的社會關係。其實不然。馬克思恩格斯對人與自然的關係的關注程度完全不亞於他們對人際關係的關注。

馬克思非常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馬克思認爲,自然界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動的一部分,人在肉體上也必須依靠它們的物質產品才能生活。這裡,馬克思肯定了人與自然在人的生命活動的基礎上的統一與和諧。馬克思說:“在實踐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現在把整個自然界──首先作爲人的直接的生活資料,其次作爲人的生命活動的材料、對象和工具──變成人的無機的身體。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體而言,是人的無機的身體。人靠自然界生活。這就是說,自然界是人爲了不致死亡而必須與之不斷交往的、人的身體。所謂人的肉體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聯繫,也就等於說自然界同自身相聯繫,因爲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馬克思在這裡所說的和諧是指人與世界的統一也是一種積極的和諧。在馬克思所設想的人、物統一中,人是主動的、積極的一方。一方面,人需要依靠自然界才能維持其生命的存在,另一方面,人又處處將自己與自然界相區別,將自然界作爲自己思維的對象和改造的對象。馬克思的這一思想還在下面這段話裡作了更進一步的展開,他說:“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爲自然存在物,而且作爲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動的自然存在物;這些力量作爲天賦和才能、作爲慾望存在於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爲自然的、肉體的、感性的、對象性的存在物,和動植物一樣,是受動的、受制約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說,他的慾望的對象是作爲不依賴於他的對象而存在於他之外的;但這些對象是他的需要的對象;是表現和確證他的本質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對象。說人是肉體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現實的、感性的、對象性的存在物,這就等於說,人有現實的、感性的對象作爲自己的本質即自己的生命表現的對象;或者說,人只有憑藉現實的、感性的對象才能表現自己的生命。”馬克思所說的人是一種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包含這樣兩層意思,即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進化的產物,他的身體器官、存在於他身上的自然力、生命力和生命過程,都屬於物質自然界,受自然規律的支配;另一方面,人自覺地與自然相對立,將人之外的自然看作是他的存在和活動不可缺少的對象。在人與自然的這種既對立又統一矛盾運動中,對自然的積極的改造,使自然更適宜於人的生存,成了兩個對立側面溝通的重要環節,人與自然將在人的實踐活動中,在更高的層次上實現新的統一與和諧。

恩格斯也非常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問題。恩格斯曾明確指出,人類必須擺正自身在自然界所處的位置,正確認識和掌握自然規律,以調節好人與自然的關係。特別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反杜林論》和《自然辯證法》等著作中,恩格斯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比較系統的論述。伴隨着人類物質生產活動的不斷髮展,人與自然界的關係也在不斷改變,趨向統一。恩格斯指出:“如果懂得在工業中向來就有那個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統一’,而且這種統一在每一個時代都隨着工業或慢或快的發展而不斷改變,就像人與自然的‘鬥爭’促進其生產力在相應基礎上的發展一樣,那麼上述問題也就自行消失了。”可見,人與自然關係的歷史發展,是人類脫離動物界逐步完善的一個重要標誌。恩格斯反覆強調人與自然的不可分割性,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產物,是在自己所處的環境中並且和這個環境一起發展起來的”。這就說明,人們保護自然環境,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的家園。因此,人在發展生產滿足自身需要的同時,必須注意保持生態平衡,自覺地與自然界和諧相處,保持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

2、人與人社會關係的和諧。人際關係和諧是個人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社會要成爲人的自由發展的載體,期盼着建立起一種用愛心交換愛心、用信任交換信任的人際關係,實現社會和諧。

在人與人的社會關係和諧問題上,馬克思恩格斯重點研究了消除生產關係中的對立因素,實現經濟平等與政治自由等內容,並闡述了社會和諧問題。他們認爲,生產不可能由單個人孤立地進行,在生產中,人們要“發生一定的社會關係和政治關係”。馬恩給人與人的社會關係所下的定義是“許多個人的合作”或者說“一定的共同活動的方式”。他們認爲,生產方式是人際關係的核心,並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出人的生活方式的整體水平。馬克思主義認爲,生產活動是人的生命活動的主體,是歷史創造的前提。因此,馬克思說:“人們在生產中不僅僅同自然界發生關係。他們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結合起來共同活動和互相交換其活動,便不能進行生產。爲了進行生產,人們便發生一定的聯繫和關係;只有在這些社會聯繫和社會關係的範圍內,纔會有他們對自然界的關係,纔會有生產。”在確證生產關係是人的社會關係主體的基礎上,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的社會和諧的思考,也便始終抓住這一關鍵。馬克思恩格斯認爲,社會關係本身的含義就是“許多個人的合作”,這種合作是在什麼條件下、用什麼方式和爲了什麼目的進行,是決定合作是否和諧的依據。馬克思認爲私有制是造成生產關係對立性質的根源所在,私有制造成了勞動者同勞動對象,勞動者同勞動產品的兩重分離,勞動的對象的喪失。總之,在私有制條件下,工人的勞動只會產生一個跟勞動者格格不入的、站在勞動之外的人同這個勞動的關係,即生產出資本家同這個勞動關係。如果說對立是私有制社會人際關係的普遍特徵的話,那麼,到了資本主義社會,這種對立便達到了空前激烈的程度,如馬克思恩格斯所說:“整個社會日益分裂爲兩大敵對的陣營,分裂爲兩大相互直接對立的階級: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在生產過程中儘管也要合作,但這種合作不是奠基在平等和利益一致基礎上的,因而是存在着嚴重對立的合作。因此,馬克思恩格斯始終把揚棄私有制作爲實現真正的和諧的前提。馬克思指出:“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爲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佔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會的(即人的)人的復歸,這種復歸是完全的、自覺的而且保存了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這種共產主義,作爲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爲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他們認爲,只有在消除階級對立的社會集體中,“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說,只有在集體中才能有個人自由。”馬克思恩格斯對人際和諧所進行的長期思考,其要旨和終極追求,就是要建立起“自由人聯合體”。在這個聯合體中,“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人際和諧於此達到了相當高的程度。

總之,從以上的簡要分析中不難看出,在馬克思恩格斯的理論詞彙中,“和諧社會”不過是共產主義一詞的另一種表述而已,他們揭示的未來社會的本質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共進,這是人類社會的理想目標,而且歷史發展的大趨勢是創造出每個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同時也是其他一切人自由全面發展的條件的和諧社會。所以,雖然馬克思恩格斯沒有明確提出和諧社會的概念,但他們的思想和論述中己經蘊涵了和諧社會的內涵,可以視作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的思想來源和理論基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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